最新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正文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于2019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十二周前全部结束,其中,第一次答辩需在第八周前结束,需要二次答辩的在第十周前结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须在第十二周前计入教务管理系统。

新的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之前,各学院参照《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 》要求安排好相关工作。各学院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改革,并于2018年6月26日前将改革方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学校同意后实施。

二、本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六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十周前: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

三、下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实习时,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学期结束前学生完成初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初稿,指导教师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毕业学期工作

实习结束返校后,2018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按以下安排进行:

第一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二稿;

第三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三稿;

第五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形成答辩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稿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答辩稿进行评阅,评阅通过后学生参加答辩;

第六周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八周前:完成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学生推迟答辩;

第十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及评优材料上报工作,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定稿,不合格学生推迟毕业。各学院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第十一周前: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的成绩,全部登入教务管理系统。未及时登入的学院,将取消该学院所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资格。同时,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周前: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修订)》(贵师院发〔2017〕62号)和《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答辩相关工作安排,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执行。

二、评优工作

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的要求,按时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5月11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内网邮箱(另需发送所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对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最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三、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工作建议、聘请一线专家参与论文答辩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及二次答辩安排情况等。总结内容至少要包括以下几点:

1.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应包含学生选题来源统计、各个等级成绩分布情况统计、在实践中完成情况统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统计、校内外指导教师数统计。

2.学院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3.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等。

请各学院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材料上传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与否是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操作,逾期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二)按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与2018届毕业生清考成绩录入时间相同。

附件: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