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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于2018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十二周前全部结束,其中,第一次答辩需在第八周前结束,需要二次答辩的在第十周前结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须在第十二周前计入教务管理系统。

根据教务处文件,新的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之前,我院参照《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 》要求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本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六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十周前:要求各位论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

三、下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实习时,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学期结束前学生完成初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初稿,指导教师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毕业学期工作

实习结束返校后,2018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按以下安排进行:

第一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二稿;

第三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三稿;

第五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形成答辩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稿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答辩稿进行评阅,评阅通过后学生参加答辩;

第六周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八周前:完成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学生推迟答辩;

第十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及评优材料上报工作,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定稿,不合格学生推迟毕业。各学院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第十一周前: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的成绩,全部登入教务管理系统。未及时登入的学院,将取消该学院所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资格。同时,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周前: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