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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对教学进行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之一。为加强对贵州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检查、评价和指导,确保学院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动学院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特成立物电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是在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独立从事教学监督和指导的工作机构。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团工作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为保证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实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物电学院现有物理学(师范类)、电子信息和光电工程三个专业,为兼顾各专业的性质和发展,督导组成员涵盖了三个专业的老师。

第三章 工作职权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由督导组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督导组工作职责与权力有:

(一)按照教育部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对全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二)对教学全过程(含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及教师履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情况等进行监控。

(三)负责对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的教学管理质量、水平的评估。

(四)健全完善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体系,参与学院各类教学竞赛和评教活动。

(五)核实、汇总对教师个人教学评估资料和学院教学管理质量评估资料,并根据需要反馈给学院与教师个人,并作为对教师个人晋级、晋升、评优的依据。

(六)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总结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中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健全与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监控组织和实施办法等。

(八)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总结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落实与完成情况。

(九)配合质评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督导组成员有权介入被督导对象的各类教学活动。

(十一)督导组成员有权要求被督导对象汇报相关工作及提供有关材料。

(十二)督导组成员有权对被督导对象进行现场调查。

(十三)督导组成员有权评价教学工作状况和教学效果,有对教师职称、奖惩的建议权。

第四章 工作方式及要求

物电学院督导组主要采取听课制度、抽查制度、例会制度和汇报制度四种工作方式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制度:

1.听课范围应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

2.每学期从第一教学周至第十六教学周,实行随堂听课。

3.督导组成员每人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课。

4.保证督导组对每位任课教师听课至少一次以上。对反映问题较大的任课教师,可多次听课。

5.听课时需提前进入课室,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写出评价意见。每次听课后,必须与主讲教师交换意见。

6.在学院领导领导下,定期组织综合评教会议,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院教学档案的建立情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文件的执行情况:随机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试卷)批改情况。

(三)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有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四)汇报制度:教学督导组必须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问题以及教师上课的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党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9年5月6日

 

附件:表1 贵州师范学院二级督导督查工作记录表

表2 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评估表                  

表3 物电学院督导听课记录反馈表


 

贵州师范学院二级督导督查工作记录表

教学

单位

检查时间

编号:

检查

内容

检查事项记载

 

检查的程序,查阅的文件、工作记录或各类范本及支撑材料及数量

 

存在问题记载

 

督导

建议

 

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的反馈意见

整改

结果

 

督导签名

贵州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 -20 学年第 学期试卷质量抽检情况表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评估指标

权重

问题描述

评估等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A

100-85

B

84-75

C

74-55

D

54-0

命题质量

38%

题目质量

0.20

试卷编制

0.10

评分标准

0.10

复本试卷

0.08

阅卷评分

28%

标准执行

0.15

计分方法

0.07

分数合成

0.07

试卷分析

22%

成绩分布

0.08

试卷分析

0.08

整改意见

0.07

评估得分

二级督导签名:                      检查时间:

听课督导(签字)

物电学院督导听课记录反馈表

开课单位

授课教师

职称

£ £ £

≥56 36-55 ≤35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通识课程 £专业课程 £综合实践课程

授课班级

时间地点

日;星期 ;第 节;教室:

授课章节

(学生人数)应到

实到

教师是否迟到

£ £

教师是否提前下课

£ £

分项评价标准:A.很符合;B.符合;C.一般;D.不符合。只限单选,在相应评分位置打“√”。

评价项目

主要观测点

A

B

C

D

教学态度

1.尊重学生,治学严谨,仪表端庄,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2.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普通话标准,能吸引学生注意力。

教学规范

3.“四有”:教师教学手册、教材、教学大纲和教案齐全。

4.“四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给规定的学生讲授规定的内容。

教学内容

5.无政治性、知识性错误。

6.课时教学目标及任务明确,教学进度适宜。

7.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强。

8.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适当,结构合理,重点突出。

9.注重介绍本学科研究和发展动态。

教学方法

10.由传统交给知识到教会学习转变,注重方法论的教育和能力的培养

11.由注入式教学到启发式教学转变,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

12.由讲授为主到指导学生独立地学习与研究为主,教师监督、帮助和指导充分。

教学效果

13.学生理解或掌握学习内容。

14.学生相关能力得到培养或提高,达到目标要求。

分数

听课总体印象

听课记录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教学评价

学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