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理论类课程在师范专业中占比较大, 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为切实提高理论类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 规范理论类课程的考核,结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实际,制定 本规定。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 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检验学生对所学 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能力达成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客 观评价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 径。 第二条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 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保证考试的有效性、公平性 和严肃性。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学期考核,实习、 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核。 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 第三条 本规定主要针对师范专业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 理论类课程的考核,并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 务工作条例》和《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评阅暂行规
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理论类课程考试工作在学院领导下, 由教学事 务办公室、师范专业相关系共同组织协调,安排落实。 第五条 教学管理各部门负责人 (院长、分管教学副院 长、教学秘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 的各个环节。
第三章 考务工作
第六条 考试时间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 依据当学期校历安排,期末复习和考试时间一般 安排在该学期的最后 1—2 周。考试课程一般不得提前进行, 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试的, 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教 学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执行。考查 课程一般安排在该门课停课前最后一次课完成,考查课程的考 核形式 (面试、提交作品、提交论文、提交作业等) 由任课教 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是事先需经课程所在教学单位主管 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考场等,经教学事务办公 室协调后安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 试卷制作应当按以下规定严格管理: (一)规范试题和试卷用纸以及排版格式。 (二) 教学秘书负责填写作为试卷印刷与考试安排依据 的《考试科目及试卷印刷一览表》, 将试卷的 (A、B 卷) 电 子文档在规定时限内送交教务处审核。 (三) 所制作的试卷应留有合理的答题空间、字迹清晰, 图 形准确,无漏页漏题,经命题教师校对并在纸质试卷上签字、 教研室审核、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无误后,在考试前两周 内印刷密封, 由教学事务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在考试 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试卷袋。 (四 )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 式泄漏试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的情况, 应当立即 采取措施,变换试题内容或启用备用卷,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 教师评卷应以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为依据,统一 评卷尺度,每题应有明确的得分标识。在考试结束后由理论教 研室统一安排,集中改卷,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和试卷分析工 作,并按上课班级或行政班级将试卷装订存档,在规定的时 间内上传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六) 成绩一经评定, 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确因误评 需更改的, 由教师与教学秘书共同完成检查和更正工作,按 要求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授课教师用) 》 并附上证明材料, 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报教务处领导 批准后,到教务科更正原始成绩。
(七) 评阅后的试卷不发给学生,试卷、试卷分析、参考 答案、考场登记表等由教学事务办公室登记归类装订封存, 封存期限为学生学籍有效期之后10年。 (八) 考场按课程教学班考生单人单座的原则设置。 考场安排确定后,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地点与时间 的,教学单位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 行。 第八条 考试课程应按规定安排监考: (一)考生在30人以下的考场,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 30人以上的考场, 须配备3名以上监考人员。 (二)教学事务办公室确定监考人员并明确监考任务。 (三)学院领导应巡查本单位的监考和考试情况。
第四章 考试方式与命题
第九条 考试方式 理论类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主要采用笔试、 面讲、课程论文或作业等不同方式进行。笔试分为闭卷、开 卷形式,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载,试卷考试除采用闭卷方式 外,还可进行开卷方式,但开卷考试的课程门数不能超过当 学期开考课程门数的 1/3 (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采用开卷考 试) ,并应在考试安排表及试卷标题栏部分注明开卷或闭卷。 任课教师应于考核工作进行前三周内经所在教研室及本单
位分管教学领导按规定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师范类 专业以笔试作为考核形式的科目主要有:《模拟电子技术》、 《数字电子技术》、 《力学》、《热学》、《电磁学》、《光 学》、《力学实验》、《热学实验》、《电磁学实验》、《光学 实验》、《原子物理》、《数学物理方法》、《理论力学》、 《电动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量子力学》、《固体 师范》、《计算物理基础》、《近代物理实验(一) 》、《近代 物理实验(二) 》、《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理论类考查课 程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可采用面 试、讲试、课程论文、提交作业等不同方式进行。一律采用 五级制记载,五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为: 优秀 (90—100) 、 良 (80—89) 、中 (70—79) 、及格 (60—69) 、不及格 (59 以下) 。考查课的科目主要有: 《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 合》、《单片机原理》、《半导体物理与器件》、《薄膜技 术与薄膜材料》、《物理思维发展论》、《中学物理实验研 究》、《物理教学设计与课程分析》、《师范科教学案例分 析》、《物理课程与教学评价》、《天文学基础》、《等离 子体物理》、《师范科发展前沿》、《Matlab及其应用》、 《师范史》 。 第十条 考试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 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题 应注重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由不同教师在两个(含两个) 以上班级统一讲授的理论课程,
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由两位以上教师在不同班级 所讲授的同一门理论课程,开课前由教研室组织研讨,原则 上统一考核内容。其他单一班级所开课程由主讲教师依据该课 程的教学大纲命题,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审定,教学单位主管领 导批准后执行。积极加强试卷库与试题库建设, 逐步创造考 教分离的条件。 笔试考试课程应同时制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 相当、符合格式的 A、B两套试题。同时应附参考答案和评分 细则 (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由所在单位留存并做好保密工作, 考核结束后统一装订入试卷册备查) 。题目类型一般包括客 观和主观类型,题型常见有名词解释、填空、选择 (单项、 多项) 、判断、改错、分析、简答、计算、证明、论述、综合 分析 (应用) 、辨析、阅读理解、翻译、写作等,试卷题型 原则上不少于 5 类,满分为 100 分。 任课教师应当在考试前三周提交试题,教学单位主管领 导在考试前三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 字程序。并在此工作日或之前将相关试卷制作材料交教务 处。 以考查考试形式的课程考试内容见附件: 《师范专业考 查课程考试内容规定(试行) 》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十一条 学生无故缺旷课时量超过该学期该课程教
学时数1/3的,不得参加本学期本课程的考试,该课程成绩以 零分记录;学生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须在 考试前至少1周提出缓考申请,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 方可 参加下学期补考, 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录;学生未申请缓考或 申请缓考未获批准却擅自不参加考试的,均以缺考处理,成 绩以零分记录。 第十二条 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下列考场规则: ( 一) 在考试前 10-15 分钟进入考场,迟到 30 分钟及 以上者视为旷考,不得进入考场。 (二) 必须携带有本人照片的考试证和学生证 (或身份 证) 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隔位就座,将证件置于 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 不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 30 分钟以后,可以交卷离场。 (四 ) 将试卷带离考场者以违纪论处,视为旷考,未经 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 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 卷。 (五) 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 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六)不得自带纸张入场考试。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 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不得带出考场。 (七) 在考试时间终结前完成试卷的,应举手示意,请 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 (八)考试时间终结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应立即停止
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九) 除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使用的书写文具、计算器、 工 具书、参考书以外,其它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电子辞 典、计算器等物品等应当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 入考场座位。 (十)考生应当独立、认真、诚实地按规定完成答卷。 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按《贵 州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 成人学生的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视情况通报所属单位。 第十三条 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把物品放在 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场内吸烟,不听劝阻的。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 后继续答题的。 (五) 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或者自带草稿纸的。 (六)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的。 (七)考场内外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的。 (八)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九)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大
声议论的。 (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 用 纸带出考场的。 (十一)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 或者在试卷规定以 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 记信息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事实的。 第十四条 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作弊行为: (一)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 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按考试要求允许使用的除外) 参加考试或未将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 事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抄写在桌椅、衣服、 文 具、身体上的。 (三)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学 号等信息的。 (四)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 相关的资料的。 (五)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 抄袭提供方便的。 (六)考试时经允许暂时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 关资料或者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的。 (七)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贿赂或者威胁教师要求提高分数或者要求监考人 员隐瞒违纪事实的。 (十)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 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十一) 利用其他方式作弊并已构成作弊事实的。 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相关处理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学 生管理规定》进行。
第六章 监考职责
第十五条 监考人员应当按照监考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领取试卷,并于考试开始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熟悉考场 情况。 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清点考生人数、安排好考生座位, 核查考生身份、检查考生带进考场的物品是否按规定放 置完毕、 桌面上下带字的物品和纸条是否清理干净、考生证件是否按 规定放在桌面上、同时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监 考人员应当在考场秩序正常后分发试卷。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剩余 时间。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终止时,学生应当立即停笔,将 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应当场点清考 卷, 在第一时间将试卷送交系教学秘书并及时转交评卷教
师。 第十六条 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当核对考生姓名, 发现考生证件姓名与试卷姓名不符或证件有疑问者, 应当立 即核实,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学院和教务处。 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作为确 认考生是否参加考试的依据,考试结束后应将《考场登记表》 按 要求装订。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出解释, 但考生对试题文字 模糊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报告学院主考, 由 主考安排任课教师当众答复。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现象, 应当立即给予口头警告 和制止;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认定并扣留作弊物证, 并 由作弊学生在《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 表》签字确认,若作弊者拒绝签字,也可由两名知情者签名 见证。并填发《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学生违纪作弊情况登 记告知书》。 监考人员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 节应当详细记载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中,于考试结束 后立即将违纪材料交教务处考点值班室, 由教务处将相关材 料移交学生处进行处理在下一场考试之前张贴违纪处理通报。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 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出现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接听手 机等与监考无关的现象。 监考人员对学生考试作弊置之不理的或者纵容考生作
弊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巡考小 组,检查本单位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教务处组织专门巡视组,对全校考场情况进行巡视检 查, 并及时将考场情况向全校通报。
第七章 成绩评定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笔试考试课程的成绩记载按《贵州师范学院 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的进行,根据课程特点变更考试成绩组 成方式的应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集中改卷原则,各理论任课教师应当服 从教研室整体安排,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科学、公正、 合理地评阅试卷, 成绩评定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 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试卷批阅时应用红笔明确标识 各题的得分,并将得分汇总于该大题题头部分。 第二十一条 教学事务办公室应按学期完成班级学期 成绩表、学生成绩表的登录工作,该成绩必须与原始成绩册 成绩一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学院不对学生单独提供成绩查询。 第二十三条 学生原始成绩档案由学院教学事务办公室
管理,不得涂改、遗失。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要求核查试卷。查卷须在 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 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在学院办 公室核查试卷。 试卷核查确因教师误判需更正成绩的,按第六条第六款 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登 录和试卷分析负责;教师行为办公室负责按要求装订试卷并 保存;教务科对成绩登录系统和成绩的管理负责, 任何人均 不得应学生或其他人的要求随意更改成绩。 如任课教师、教学秘书和学籍学历管理科工作人员违反 前款规定变更成绩, 将追究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 第八章 缓考、补考、重修考试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理论课程笔试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实
施重修制度。考试性质分为缓考、补考、重修考试三种。 缓 考:完成了 2/3 以上教学时数的学习,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 试,且按规定履行了缓考申请手续并获得批准的学生,所有 缓考课程的考核与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一并进行, 考试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构成。 补考:考试课程成绩 60 以下 40 分 (含 40 分) 以上,
选修课程不合格者。补考考试时间一般定在下一学期第三 周进行。 重修考试: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低于40分、考试舞弊、缺 考、缺课 1/3 及以上被取消考试资格、补考不及格的课程或 因其它原因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课程, 当事者须随下一年级 或其它班级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每学期重修考试门数不超过 3 门 (含 3 门)。 第二十六条 重修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部分重修或完 整重修进行。学生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应在开学之初提出 书面重修申请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 方可参与重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师范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各理论类课程。培养方案之 外的相关专业技能类考试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委员 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委员会集 体议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开始执行, 学院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师范专业考查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试行)
师范专业的部分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或开卷考试, 少 部分课程的期末成绩认定为讲试、提交论文、报告、作业等 考查形式,为规范这部分课程的考查考试内容,不断提升课 程教学质量和改进考试评价机制,根据《2018 版师范本科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学院对考试考查科目的相关要求, 特制订本规定。 一、 《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杨敏 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的概述、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 合的理论基础、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信息技 术与物理课程整合的案例与实践、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的 评价等内容。 考核方式:本课程为考査课程,根据课程大纲要求,结合 课程讲授内容,在学期结束提交一篇从专业知识、科学内涵、 发展前沿等相关方向论文,题目由任课教师拟定。该论文的写 作、分数考评结构如下: 总评成绩100=课堂参与 20%+课后作业 30% +期末考查 50%。(以撰写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1. 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材料充分、
逻辑严密规整、科技前瞻性好,能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 对所学知识有着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思维的论文,则为优秀 (90—99 分)。 2. 论 文 格 式 规 范 、 结 构 合 理 、 论 点 鲜 明 、 论 据 充 分, 能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扎实,对所学知识有着整 体思考的论文,则为良好(80—89 分)。 3. 论 文 格 式 规 范 、 结 构 合 理 、 论 点 鲜 明 、 论 据 充 分, 能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则为中等。(70--79) 4. 论文基本规范、结构合理、有一定的论点和论据作为 支撑,基本能够体现本学期的某些知识点。则为合格(60-- 69)。 5. 不符合论文的规范,没有自己合理的结构,论文与课 程相关性弱,论点论据不充分者,则为不合格(60 分以下) 。 二、《中学物理微格教学》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杨敏 考核内容: 1、教学的相关理论;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 中学物理课 程标准的性质与理念、课程目标、内容结构、评价方式等内容。 2、物理课堂教学语言、导入、讲授、实验等基本技能; 对物理概念课、规律课、实验课、练习课及复习课等课型进行 设计并实践。 3、听课与评课技能,能运用课堂教学评的方法对听课、 上课内容进行评价。
考核方式:总评成绩=小组参与*10%+教学设计*10%+课件 制作10%+微课教学*20%+期末考核*50% (期末考核采取: 自选中 学物理教材内容进行录制10-15分钟教学视频和提交教学设计的 形式) 教学视频评价要点如下: 1、教学目标明确,切合实际,讲授内容具有科学性、思 想新和逻辑性,教学重点突出,难度和深度恰当。教学整体安 排合理,环节紧凑,层次清晰,能结合师范科特点选取恰当教 学方法进行讲解, 目标落实到位,能积极引导学生有效参与。 教学举止得当,语言表达准确、富有感染力,个人素养好,教 学有热情, 营造严肃、活泼的学习气氛。则为优秀 ( 90— 99 分)。 2、教学目标明确,切合实际,讲授内容具有科学性、思 想新和逻辑性,教学重点突出,教学整体安排合理,层次清晰, 目标落实到位。教学举止得当,语言表达准确、教学有热情, 营造严肃、活泼的学习气氛。则为良好(80—89 分)。 3、教学目标明确,讲授内容恰当,教学重点突出,教学 整体安排合理,层次清晰, 目标落实到位,教学举止得当,语 言表达准确。则为中等(70--79) 4、教学目标基本明确,讲授内容基本恰当,教学重点不 太突出,教学整体安排基本合理,层次不太清晰。则为合格 (60--69)。 5、教学目标不基明确,讲授内容不恰当,教学重点不突
出,教学整体安排基本不合理,逻辑混乱,层次不清晰。则为 不及格(50--59)。 三、《物理思维发展论》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杨敏 阐述物理思维的概念、特征、品质、过程、形式和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物理模型的建立、物理概念的教学、物理 规律的发现及物理问题的解决进行思维分析、研究。 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考核成绩=课堂表现20%+考勤 20%+课后作业10%+期末考核50%。(以撰写论文形式进行提交) 1、 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材料充分、 逻辑严密规整、科技前瞻性好,能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 对所学知识有着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思维的论文,则为优秀 (90—99 分)。 2、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充分, 能 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扎实,对所学知识有着整体思考的 论文,则为良好(80—89 分)。 3、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充分, 能 够体现出该学期的学习内容,则为中等。(70--79) 4、 论文基本规范、结构合理、有一定的论点和论据作为 支撑,基本能够体现本学期的某些知识点。则为合格(60-- 69)。 5、 不符合论文的规范,没有自己合理的结构,论文与课 程相关性弱,论点论据不充分者,则为不合格(60 分以下)。
四、《中学物理实验研究》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杨敏 中学物理实验研究内容: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2个初高中 物理实验,其中有验证性实验、探究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综 合性实验等。 总评成绩=课堂表现20%+实验报告*30%+期末考核 *50% (考核内容为实验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和实验用具) 1、实验操作规范正确,熟悉仪器仪表的组装,能对实验 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实验报内容告填写规范、整洁、对实 验过程记录完整,实验数据分析合理,实验结果分析到位。实 验设计内容新颖,实验教具精美。则为优秀(90—99 分)。 2、实验操作较规范,熟悉仪器仪表的组装,能对实验进 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实验报内容告填写规范、整洁、对实验 过程记录完整,实验数据分析比较合理,实验结果分析比较到 位。实验设计内容较好,实验教具比较精美。则为良好(80— 89 分)。 3、实验操作较规范,能进行仪器仪表的组装,能对实验 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实验报内容告填写基本规范、对实验 过程记录基本完整,实验数据分析比较合理。实验设计内容一 般,实验教具一般。则为中等(70—79 分)。 4、实验操作不太规范,基本能独立进行仪器仪表的组装, 对实验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不太全面。实验报内容告填写基 本规范基本合理。实验设计内容不太全面,实验教具无创新点。 则为及格(60—69 分)。
5、实验操作不规范,对立进行仪器仪表的组装有困难, 实验过程中不积极主动,懒散。实验报内容告填写不完整,无 分析处理过程。无实验设计内容,实验教具无创新点。则为不 及格(50—59分)。 五、《师范科教学案例分析》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 《师范科教学案例分析》作为一门选修课程,开设本课程 的目的是增进学生对物理教学的认识,有助于从理论和实践两 方面探讨教学问题,充实和丰富学生的物理教学理论,增进学 生的学科教学知识,提高物理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教学培养和 提升学生物理核心素养目标落到实处。其考核方案如下: 考核形式:教学设计 考核内容:针对物理教学内容,运用教学设计理论知识进 行物理教学设计 考核成绩构成: 课堂参与(20% ) +考勤(20% ) +作业 (10%) +期末考核(50%) 课堂参与:通过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提问、讨论、交流 等表现情况来评价学生对本门课程的掌握情况。 课后作业:依据本门课程的特点,课后作业以分析物理教 学案例,重点考查学生的教学设计能力,并且通过课后作业的 形式增强学生的教学反思能力。 考勤:通过学生考勤,督促学生参与学习,端正学习态度。 考核结果评定:
优秀 (90-99分) :教学设计理念先进,教学目标设计得 当,重难点突出,教学过程详细、教学逻辑清楚,突出教师的 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 良好 (80-89分) :教学设计理念比较先进,教学目标设 计比较得当,重难点比较突出,教学过程比较详细、教学逻辑 比较清楚,比较突出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比较 能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 中等 (70-79分) :教学设计理念不够先进,教学目标设 计不够恰当,重难点不够突出,教学过程不够详细、教学逻辑 不够清楚,不够突出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够 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 及格 (60-69分) :教学设计理念一般,教学目标设计一 般,重难点突出一般,教学过程详略一般、教学逻辑一般,教 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般,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一 般。 不及格 (60以下分) :教学设计理念不先进,教学目标设 计不恰当,重难点不突出,教学过程不详细、教学逻辑不清楚, 没有突出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学生的学习 过程。 六、《物理课程与教学评价》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 《物理课程与教学评价》是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的一门 选修教师教育
专业课程。它是研究中学物理教学评价的基本理论、方法, 如何用中学物理教学评价的基本理论去指导中学物理教学实践。 主要包括物理教学评价的基本概念、评价方法、物理测验的编 制、物理课堂教学评价等内容。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 能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开展教学评价;使学生 掌握物理教学评价的方法与内容,具有一定的物理教学评价能 力。 本课程为考査课程,根据课程大纲要求,结合课程讲授内 容,在学期结束根据老师提供的教学案例撰写评价报告,课题 由任课教师拟定。考评结构如下 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 课堂参与10%,考勤20%,课后 作业20%,期末考查50%。 总分100分=课堂参与10分+课后作业20分+考勤20分 +期末 考查60分。 优秀(90—99 分) :教学评价内容设计科学合理,评价 方式多样化,能有效从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技能、课堂教学组 织与实施、学生参与学习情况、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体 现新课程评价理念. 良好(80—89 分) :教学评价内容设计科学比较合理, 评价方式多样化,能有效从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技能、课堂教 学组织与实施、学生参与学习情况、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较能体现新课程评价理念. 中等(70—79 分) :教学评价内容设计基本合理,评价
方式相对单一,只能从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技能、课堂教学组 织与实施、学生参与学习情况、学习效果等某些方面进行评价. 及格(60—69 分) :教学评价内容设计不全面,评价方 式较单一,基本能从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学生学习方面 进行评价. 不及格(50—59 分) :教学评价内容不合理,评价方式 单一,不能有效从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技能、课堂教学组织等 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报告提交不积极。 七、《中学物理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魏明 《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解读与教材研究》作为教师教育选修 课程,学生通过本门课程学习, 旨在使学生理解中学物理课程 的性质、理念,熟悉中学物理教材内容。本门课程作为考考课, 采取的考查方案如下: 考核形式:论文 考核内容:结合物理课程标准,分析物理教材 考核成绩构成: 课堂参与(20% ) +考勤(20% ) +作业 (10%) +期末考核(50%) 考核结果评定: 优秀 (90-99分) :对物理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等理 解深刻,能用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论知识全面深入地分析初高中 物理教材的内容、结构、特点等,提出教学思路与建议新颖可 行。
良好 (80-89分) :对物理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等理 解比较深刻,能用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深入地分 析初高中物理教材的内容、结构、特点等,提出教学思路与建 议比较合理。 中等 (70-79分) :对物理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等理 解不够深刻,用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论知识分析初高中物理教材 的内容、结构、特点等不够深入,提出的教学思路与建议可行。 合格 (60-69分) :对物理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等能 基本理解,能基本用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论知识分析初高中物理 教材的内容、结构、特点等,提出的教学思路与建可行。 不合格 (60分以下) :对物理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等 理解肤浅,不能基本用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论知识分析初高中物 理教材的内容、结构、特点等,提出的教学思路与建不可行。 八、《单片机原理》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 本课程采用课堂教学、上机练习、自学、课后作业相结合 的教学方法,使用试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查学生对 微机原理基本知识、单片机内部结构、单片机常用外设(按键、 数码管等) 的使用方法。通过课堂测试考查学生对于重要内容 的掌握情况,主要考核知识掌握的正确性;通过上机练习考查 学生的程序设计能力;通过试卷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严格按照期末试卷标准考核。 总评成绩=考勤10%+作业10%+上机练习20%+期末考试成绩
60%。 九、《半导体物理与器件》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 向坤 课程主要考核内容:本课程以开卷考试为主,结合学生平 时成绩情况,从固体晶体结构、量子力学初步、固体量子理论 初步、平衡半导体、载流子输运现象、半导体中的非平衡过剩 载流子、pn结、 PN结二极管、金属半导体和半导体异质结等九 个部分内容中开展考核,从学生的专业知识、科学素养以及实 际应用能力上考查,主要涵盖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计算 题、综合题。 课程考核结果构成: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课前测试 10%,课后作业20%,课堂表现与报告展示10%,开卷考试卷面成 绩占60%。 总分100分=课前测试10分+课后作业20分+课堂表现与报告 展示10分+开卷考试60分。 十、《天文学基础》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杨佚沿 《天文学基础》是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一门重要选修的拓 展课,同时也是一门隶属于自然科学的基础通识课程。通过本 课程的讲授,综合展示天文学各分支学科中对于太阳系、恒星、 星系和宇宙的研究成果, 了解天文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 掌握时空度量、天体运动和演化、宇宙的构成和基本特征等; 天文学基础知识以及天文观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进行空
间观测和分析的初步能力,为深入学习后续专业课程奠定坚实 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本课程为考査课程。17周结束时提交论文一篇。题目从下 列两项中任选一个:1.银河系整体简介;2. 中国古代宇宙观与 这哲学思想的关系。 对论文的写作、分数考评提出如下规范要点: 1.论文格式非常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非常鲜明、论据材 料十分充分、逻辑非常严密规整,参考文献引用得当,能够体 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 思维,则为优秀(90—99分)。 2.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充 分,能够较好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整体 思考的论文,则为良好(80—89分)。 3.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充 分,基本能够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则为中等。(70—79 分) 4.论文基本规范、结构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论点和论据作 为支撑,基本能够体现本课程的某些知识点。则为合格(60— 69分)。 5.不符合论文的规范,没有合理的结构,论点论据不充分 者,则为不合格(60分以下)。 课程最终的综合评分再结合学生的课堂考勤和课堂表现情 况来确定。
十一、《等离子体物理》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陆晨 《等离子体物理》是师范本科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 “等离子体”被称为“物质的第四态”,它是由电子、离子和 中性粒子组成的复杂物质系统,能够表现出许多奇特的物理现 象。等离子体师范是一门蓬勃发展的新兴科学,其应用领域辽 阔,应用前景广阔。 本课程为考査课程。期末考核方式为课程结束的两周以内 提交论文一篇。题目范围由学生从以下3条中做选择: 1.等离子 体物理中理论问题的分析;2.对等离子体物理的发展历史以及 相关历史人物的认识和解读;3.对自然界中的等离子体现象, 等离子体在能源、化工、材料等领域的应用及前景的综述和看 法。 对论文的写作、分数考评提出如下规范要点: 1、论文格式非常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非常鲜明、论据 材料十分充分、逻辑非常严密规整,参考文献引用得当,能够 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独到见解和一定创 新思维,则为优秀(90—99分)。 2、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 充分,能够较好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整 体思考的论文,则为良好(80—89分)。 3、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 充分,基本能够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则为中等。(70—
79分) 4、论文基本规范、结构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论点和论据 作为支撑, 基本能够体现本课程的某些知识点。则为合格 (60—69分)。 5、不符合论文的规范,没有合理的结构,论点论据不充 分者,则为不合格(60分以下)。 以上的评分,主要作为期末考核评分依据,课程最终的综 合评分还要结合学生的课堂考勤和课堂表现情况来确定。 十二、《师范科发展前沿》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刘高福 《师范科发展前沿》是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的一门方向 选修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了一些现代师范的基本知识和近、 现代师范研究的前沿课题。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现代 师范有较深认识, 了解师范的研究前沿,为自己将来从事师范 教学和科研工作奠定基础。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可激发学生对 师范,特别是对基础师范和理论师范的热情,鼓励他们从事师 范教学与研究工作,为师范的发展做出项献。 本课程为考査课程。17周结束时提交论文一篇。题目从下 列两项中任选一个:1.师范前沿概况;2.对当前师范前沿领域 的应用简介。 对论文的写作、分数考评提出如下规范要点: 1、论文格式非常规范、结构合理、论点非常鲜明、论据 材料十分充分、逻辑非常严密规整,参考文献引用得当,能够
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独到见解和一定创 新思维, 则为优秀(90—99分)。 2、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 充分,能够较好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着整 体思考的论文,则为良好(80—89分)。 3、论文格式较规范、结构较合理、论点较鲜明、论据较 充分,基本能够体现出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则为中等。(70— 79分) 4、论文基本规范、结构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论点和论据 作为支撑, 基本能够体现本课程的某些知识点。则为合格 (60—69分)。 5、不符合论文的规范,没有合理的结构,论点论据不充 分者,则为不合格(60分以下)。 课程最终的综合评分再结合学生的课堂考勤和课堂表现情 况来确定。 十三、《Matlab及其应用》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李世雄 Matlab及其应用实践是Matlab及其应用对应的实践课程, 注重锻炼学生的物理建模、分析能力等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 能力。 Matlab是一种以数值计算和数据图示为主的计算机软件, 并包含适应多个学科的专业软件包,以及完善程序开发功能。 上机操作是本课程主要的实践方式,学生只有通过上机实习, 才能领会Matlab中众多功能,才能达到熟练应用的程度,本课
程安排学生上机实践。该课程以上机实践八(matlab在师范中 的应用)作为最后的课程考査。上机实践八的分数为100分,占 该门课程总分的60%。 十四、《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王丹钰 本课程通过程序设计上机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C语言的 程序结构、基本数据类型及运算、算法、数组及函数等知识的 掌握情况。考试内容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结合最新 版的计算机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考试大纲进行综合性的题目设计。 此外,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及质量,上 机操作等评价标准做综合考量。 十五、《现代教育技术》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张杨 该课程主要为以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査,其中期末考核占据 50%。根据本学期对现代教育技术的认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再物理教学中课程设计的学习,学生进行撰写论 文阐述。标准如下: 1、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合理。 2、符合论文规范,有一定的思考和逻辑性。 3、对所学知识有所消化的同时,要有所创见 ,体现出对 所学知识的评价和反思。 以上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后作业的完成及课堂操作情 况及质量等评价标准做综合考量,平时考核占据50%。
十六、《师范史》课程考试内容规定 授课教师:吴宇、刘家兴 本课程为考查课程,主要采用小组合作汇报或课程论文 的形式进行考査。 1、小组汇报课题以教师指定和学生自拟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考查点如下: (1)汇报课件制作规范,美观、分布等 (2)小组分工合作情况 (3)汇报表现,如语言、动作、仪态等 (4)内容符合要求,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 2、论文撰写题目学生结合《师范史》教学内容自拟。标 准如下: (1)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合理。 (2)符合论文规范,有一定的思考和逻辑性。 (3)对所学知识有所消化的同时,要有所创见,体现出 对 所学知识的评价和反思。 以上结合学生的考勤、平时表现、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 及质量等评价标准做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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