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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日常运行检查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原则

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基本保证,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在教学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转呈教务处及主管校长批准。各级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课表、考试安排表等各种教学运行安排,在运行过程中,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管理及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一条 根据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完成学校确定的专项教学检查内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教学文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习教学、考试与阅卷等);协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及部门负责和组织假期前后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协同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完成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教学检查。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人员负责教师教学手册日常管理;实施本院日常教学巡查工作,对本部门教学情况的全面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安排完成教学常规检查、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每学期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进度;组织完成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教学检查。

第三条 二级督导负责对本院的日常巡查、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定期对全院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条 学院领导负责对全院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第三章 检查类型

第一条 教学常规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按照“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运行、期末查成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推动我院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二条 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包括放假(含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元旦等节假日)前后开展的教学秩序专项检查;为规范和落实教学环节组织开展的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等。

第三条 日常教学巡查:包括教学质量监控、二级督导及学生纪检部、学生信息员联合开展的日常教学巡查等。

第四条 教学质量检查:包括随机听课(包括实践教学课的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

第四章 检查内容

第一条  开课计划编制与教学任务落实

(一)每学期教学秘书编制“课程开设计划表”、核实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系主任按照教学安排的具体要求落实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相应教学内容,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

(二)交叉课程由教学秘书填写“教学任务委托书”(一式两份)送交承担课程任务二级学院,承担课程任务学院在一周内做好任课教师及相关教学安排,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返回开课学院。

(三)公共课程由教务处及承担课程教学单位具体组织落实。

(四)教学秘书协同教研室主任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所编制承担课程的开课计划,并制定教材征订计划。

(五)此项工作应于每学期第十四周启动,第十六周结束。

第二条  课表编制与教学任务书下达

(一)待教务处编制通识课、部分交叉课课表后,教学秘书及实验室负责编排课表人员编制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表,并下达教学任务书(具体排课时间根据教务处安排执行)。

(二)教学秘书及实验室负责编排课表人员汇总课表。

第三条 教学常规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内容(第1-3周)

(1)教学任务书下发及教学进度表录入、《教师教学手册》情况;

(2)开学前教案的编写情况(提前 3 周备课情况);

(3)实习、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情况;

(4)教师、学生的到位情况;

(5)课表印发、教材发放、教室卫生及教学保障的到位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内容(第10~12周)

(1)执行教学进度的情况;

(2)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习、实验等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质量标准;

(3)教学效果情况,是否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4)本学期试题库建设情况;

(5)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系统,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

(6)召开两个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发现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其它问题等;

(7)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情况;

(8)实验室安全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内容(第17~19周)

(1)期末考试过程管理(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成绩汇总及分析);

(2)考风考纪、监考情况;

(3)下学期课程安排落实情况。

第四条 日常教学巡查内容

1、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是否稳定(院领导、督导办及各系主任随机深入课堂听课,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资料是否齐备、是否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要求进行授课)。

‚教师到课、调课情况记录(是否有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私自调课等情况)。

ƒ二级督导定期抽查教师课堂授课效果、教案质量;抽查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批改情况;抽查试卷(命题、批改等)质量。

④各班级学习委员每次课后填写教学日志,送任课教师签名,每月28日交教学质量监控人员检查;学生信息员注意收集同学对任课老师或教学安排的意见,及时向学院及质监办反映,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教学保障到位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设备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等情况。

3、日常教学巡查记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巡查是否有记录、有反馈、问题有解决、记录是否详实等情况。

第五章 处罚规定

违反教学纪律直接责任人,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